依据国家《〈教师资格条例〉推行方法》的规定,各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每年上半年、下半年各受理一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为了切实做好这项工作,保障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合法化和规范化,现就嘉兴南湖区2017年春天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1、申请认定条件
拥有下列条件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1.拥有《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需要。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好的思想品德。
3.有教育教学能力,包含:
拥有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修学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
4.中文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规范;
5.具备好的身心素质,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6.具备嘉兴南湖区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嘉兴南湖区。户籍和人事档案均不在嘉兴南湖区的职员应回户籍所在地申请。
2、认定机构
教师资格认定实行属地管理。依据教师资格类型和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权限,申请人应向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由就读学校集体办理。
嘉兴南湖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受理认定本区的初中、小学和婴幼儿园教师资格。
3、认定程序
1.体格检查
申请初中、小学和婴幼儿园教师资格者请自行下载体检表,贴上照片后,于4月十日至6月20日自行至嘉兴第二医院进行体检除外,带上身体证及复印件。。体检结束后,按医院需要准时拿回体检表。体检不合格者不可以认定教师资格。
2.报名
网上申报:申请初中、小学和婴幼儿园教师资格者于6月5日至6月25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依据系统提示填写有关信息,进行网上申请报名。
现场确认:6月27日--28日。申请初中、小学和婴幼儿园教师资格并完成网报者,携带所需材料到指定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未按时进行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舍弃。
确认时间:天天的8:30-11:00和13:30-16:30,逾期恕不办理。
确认地址:嘉兴秀州路266号:南湖区教育文化体育局217室。没有进行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舍弃。
现场确认提交以下材料: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申请职员思想品德鉴别表》一份,由工作单位政府、街道办事处鉴别)填写及盖章。
户口簿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证明。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013年十月将来获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或互联网打印件。
中文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体检表
与网报上传的电子照片相同的1寸彩色证件照2张。
3、审核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于7月初对申请者作出是不是认定结论。
4、领取证书
申请认定通过者于7月份领取证书。按市委、市政府最多跑一次的需要,今年起教师资格证书的领取可选择现场领取,也可选择邮寄领取。选择现场领取的申报者领证具体日期及地址将在嘉兴南湖区教育文化体育网人事人才栏〈资格认定〉中另行公告。选择邮寄的申报者,大家将于证书做好后第一时间寄出。
4、需要注意的地方: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分为全国统考合格认定申请人和未参加全国统考认定申请人。不相同种类别的申请人在线报名的入口不同。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点击网上申报后,注意选择正确的报名网址。
2、网报时需要严格按申报的教师资格类型、正确选择认定省份、认定机构、认定范围及相应的现场确认点。其中,申请认定普高、职业高中及实习指导师资格者,请选择市级认定机构;申请初中及以下资格者请选择相应的县级认定机构。
3、严格按需要上传照片。
4、填报信息需要准确,因错报、瞒报而导致的后果申请人自负。
5、申请人需要在规定的网报日期内登录全国教师资格网填报申请信息。网报后需要在规定日期到指定的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不然视为自动舍弃。
6、材料不全或逾期者不予办理。
8、申请人可当令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申请状况,其中审核通过已编号表示申请者拥有所申请的教师资格。
附嘉兴南湖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
原标题:嘉兴南湖区2017年春天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17年春天嘉兴南湖区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详见附件
嘉兴南湖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2017年4月1日